《人才引進制度》納多元產業人才

引領本澳社會經濟長遠進步
17/0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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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領本澳社會經濟長遠進步
引領本澳社會經濟長遠進步

《人才引進法律制度》預計將於7 月1 日生效。(資料圖片)

人才引進制度旨在透過吸納頂尖人才,提高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創新力、競爭力及國際知名度。 (資料圖片)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以來,澳門社會發展迅速,對人才的渴求日漸突出,為了順利地推進「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的建設,配合社會發展的需求,有必要盡快規劃好人才發展的戰略部署,以加強人才的培養和儲備。

特區政府於2014年初設立「人才發展委員會」,負責制定、規劃及協調特區人才培養的長遠發展策略,並構思人才培養的短、中、長期措施和政策,落實「精英培養計劃」、「專才激勵計劃」和「應用人才促進計劃」;建設鼓勵人才留澳和回澳的機制;推動協調與人才培養相關的本地、區域及國際合作等各項重要工作。

特區政府在2021年透過公開諮詢吸納社會各界意見後,於2022年提交了《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立法會於同年8月一般性討論及表決通過該法案。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本月3日早上簽署《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意見書,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總結表示,有關法案約於7月1日起生效。

人才發展委員會在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科技、教育和文化等現況的基礎上,以調查、研究方式,蒐集和科學論斷某特定範疇或行業,在某段期限內相關的人才類型、人才級別、崗位需求缺口的數量,以及任職崗位要求的資訊等,構建成人才需求預測數據庫,為人才發展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此外,透過構建和優化人才資料庫、搜索證照和專業資格數據等持續工作,逐步形成穩健的人才發展機制,有助推動各類型人才建設。

人才引進制度旨在透過吸納頂尖人才,提高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創新力、競爭力及國際知名度,以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特區政府計劃分階段引進各重點產業發展所需的領軍人物和高級專業人才,借助他們的技術、經驗及市場網絡,帶動和支持本地產業發展,引領社會長遠進步。

引進三類人才助澳發展

特區政府透過公開諮詢吸納社會各界意見後,制定了《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計劃分為三類,包括高端人才計劃、優秀人才計劃及高級專業人才計劃。首先是高端人才:是指具備卓越才能或技術能力,並取得國際公認傑出成就或在特定領域作出重大貢獻的人士,其居留許可的續期申請不取決於在澳門通常居住,有助澳門經濟和社會長遠發展;

其次是優秀人才,有利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尤其是能推動重點產業發展並在其專業或行業中表現卓著的人士,這類人才無需獲本地僱主聘請,且居留許可的續期申請不取決於在澳門通常居住,但應從事與其資歷相匹配的工作及符合計劃要求;

最後是高級專業人才:能支持重點產業發展,且屬緊缺並具專業經驗及技術能力的人士,需符合訂明的緊缺人力資源,並且須先獲本地僱主聘用或承諾聘用,且薪酬須達到指定水平。而且,這類人士應從事與其資歷相匹配的工作,並須在澳門通常居住及符合其他倘有的條件。

鼓勵人才回澳

獲引進的人才及其家團成員,將享有與澳門居民相同權利及社會福利,包括低稅制、15年免費教育、醫療和社會保障等;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享有超過140個國家和地區的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同時,研究開發的科研人才可向特區政府申請科研資助,《法案》也規範引進人才尚可享有相關的稅務優惠。

澳門現時人口約有68.2萬人,當中外地僱員16.8萬人,「2021年度現金分享計劃」合資格澳門居民約有71.5萬,若按上述資料簡單估算,現時旅居外地的澳門居民有逾十數萬人,由此可見,在外地的澳門人才為數不少,除了正在外地求學的澳門居民之外,在長期旅居外地的澳人中亦不乏專才和精英,因此,為了更好地利用澳門人才資源,開展有關鼓勵優秀人才回澳的工作能令本澳獲得高素質的人力資源,又可讓本地整體人才比例得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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