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進制度》獲細則性通過

人才委:擬訂立跨部門聯動監察機制
18/0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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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委:擬訂立跨部門聯動監察機制
人才委:擬訂立跨部門聯動監察機制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郭善如攝)

澳門特別行政區人才引進制度旨在透過吸納頂尖人才,以推動本澳多元產業經濟產業的發展,提高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創新力、競爭力及國際知名度,以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立法會今(18)日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有關法律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

會上,多名議員關注政府有何具體推動各類人才培養的規劃,例如人才引進制定「帶教」的要求;以及如何吸引在海外的澳門人才回流等議題。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回應指,引入人才、培養本地人才和鼓勵人才回流是澳門政府並行的三個機制。有關「帶教」,她認為難以具體要求,指出學習需靠個人努力,即使沒有量化標準,高質素的人才在促進本澳經濟適度發展過程中、在工作過程中,能自然地起到「帶教」作用。至於鼓勵人才回流方面,歐陽瑜相信待本澳各領域發展起來,在外國發展的澳門人才會逐漸回流。

另外,值得關注的是,最新法案比起初文本增加了賦予人才委執行巡查職務,有權進入獲批准給予居留許可者的營業場所或工作場所等監察內容。歐陽瑜强調,若有關場所或人士直至逾期仍未提交審批所需的資料文件,便無法續期居留許可,認為這種罰則比罰款更加有效。她續指,巡查只是其中一樣手段,還有翻查出入境、納稅紀錄、分析論文等。當局會對存疑個案進行巡查,但不會公開相關標準,但亦因人手不足,無法做到百分百巡查,未來會因應情況適當增加人手。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周昶行指,人才委員會與政府各部門有聯動機制,以事前及事後方式去監督有關引進程序。未來亦會公開引入人才的種類、數量、產業範圍及學歷等,以便公眾監督。

同時,相關引入的人才在申請證件續期需要交齊文件,若出現日後不配合的情況,獲批的身份證將被取消,相信有關的處罰比金錢會更重。有關人才引進的實際質量,歐陽瑜稱,政府會根據申請人的納稅和出入境記錄,並綜合提交的論文及數據分析資料真實性,同時會定期實施抽查。有關法律每隔四年會作出檢討,並會適時調整參數、引入人才的資格等。歐陽瑜强調,法律機制靈活,引入的標準和獲批人才等資料都會公諸於眾。(編輯:郭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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