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司:代駕不屬於「白牌車」

倘將來立法監管代駕將提供意見
22/05/2023
30429
收藏
分享
倘將來立法監管代駕將提供意見

立法會議員李靜儀關注本澳代駕服務行業的標準和規範,並促請當局推動制訂代駕服務行業標準和規範。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回覆稱,現時本澳代駕服務並未違反車輛的註冊用途(私人用途),因此不屬於俗稱「白牌車」的違法行為。

關於代駕服務的法律制度,治安警察局及交通事務局表示,倘特區政府未來啟動立法程序,兩局均會積極配合權限部門提供意見及建議。

保險賠償方面,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根據現行法律,有關汽車民事責任強制保險所保障的範圍,代駕服務並不屬於「除外責任」所規定的任一情況。因此,在代駕服務期間所發生的交通意外,受害者仍可獲得上述民事責任強制保險之保障。

澳門金融管理局補充指,代駕責任保險主要保障臨時代駕服務過程中,因代駕員駕駛過失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由服務提供者依法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投保人主要是代駕公司。鄰近地區的代駕責任保險屬自願購買,而非強制要求。鑑於代駕責任涉及民法體系的規定,故代駕責任保險較其他保險產品更為複雜及備有專屬的除外責任條款,而並非採用一般的責任險條款。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表示,現時本澳代駕服務不屬於俗稱「白牌車」的違法行為。(資料圖片)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