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賄並向賭廳廳主洩警隊資料

副警長遭撤職及被判刑兩年半
03/0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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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警長遭撤職及被判刑兩年半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站「警鐘長鳴」欄目近日公布,一名隸屬交通廳之副警長涉嫌向賭場貴賓廳廳主提供關於警隊的資料,並收受金錢、免費入住酒店客房等利益,被判刑 2年 6個月,治安警並已完成紀律程序,保安司司長批示對這名副警長撤職處分。

案情顯示,治安警察局接獲廉政公署通報,一名隸屬交通廳之副警長,被發現與賭場貴賓廳人士來往甚密,多次違規進入賭場貴賓廳逗留,期間涉嫌向賭場貴賓廳廳主提供關於警隊的資料,並收受金錢、免費入住酒店客房等利益。副警長的行為涉嫌違反「禁止進入娛樂場」的規定,以及涉嫌觸犯《刑法典》規定的「受賄作不法行為罪」及「濫用職權罪」。 案件隨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並對副警長採取提供擔保、定期報到等強制措施。

治安警察局已於2022年3月4日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並對該名副警長採取防範性停職措施。

初級法院刑事法庭的合議庭於2024年09月23日作出判決,對其判處四年六個月實際徒刑。其經向中級法院上訴後,中級法院合議庭於2025年4月30日裁定上訴理由部分成立。改判其觸犯一項受賄作不法行為罪、一項違反保密罪、兩項偽造文件罪及兩項資料不正確罪,合共判處2年6個月的實際徒刑。案件的判決已於2025年5月19日轉為確定。

治安警察局已完成紀律程序,保安司司長於2025年12月3日批示對該名人員處以撤職處分。

保安司辦公室表示,已即時指示各部門,加強監管下屬操守,重申紀律部隊人員必須遵守法紀、廉潔奉公;尤應注意慎初慎微,嚴拒不法利益誘惑,切莫心存僥倖而以身試法;對於違反法紀破壞警風的行為,必定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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