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現行第57/82/M號法令《核准工業場所內衛生與工作安全總章程》規定,工作地點內之氣溫及濕度應保持適當範圍以避免損害工作人員之健康;而在戶外工作之工作人員,應有適當保護以預防惡劣環境或過量陽光,然而法律未有訂定明確的執行機制,故一直以來勞工局主要以呼籲和宣傳方式提醒僱員預防中暑,但缺乏執行規範和指引,而僱員亦未必具條件自行安排工作或休息時間,以及獲得合適的保護裝備,整體而言對僱員保障存有不足。
根據地球物理暨氣象局日前發報的「2023年本澳夏季季度預報」,本澳今年夏季的平均氣溫將屬於正常至偏高;亦有機會出現極端強降雨過程。隨著全球氣候暖化,極端天氣現象頻生,本澳亦不時受到暴雨、颱風及酷熱天氣的影響,因此,有必要關注僱員的工作安全。
參考鄰近地區經驗,香港勞工處有制定《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和工作暑熱警告,並以黃紅黑三個級別作警示及提出建議措施,更具體地指引僱員在酷熱天氣下應獲得的休息安排和保護措施。建議政府應針對本澳僱員於酷熱天氣下工作的情況制訂規範和指引,尤其有關中暑風險評估,制訂酷熱警告級別,並就警告生效情況下的工作和休息安排和預防措施作出規定,以加強僱員尤其是戶外工作者在惡劣天氣下的職業安全保障,讓僱傭雙方能及早明確工作安排;並採取措施促進僱主主動關注其員工在酷熱天氣下的工作安全及提供合適的保護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