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基金澄清網傳資助額不實

歐陽瑜:資助項目須有正面影響力
31/0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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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瑜:資助項目須有正面影響力
歐陽瑜:資助項目須有正面影響力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強調,獲文化基金資助項目必須對社會有正面影響力。(林嘉欣攝)

對於網上流傳文化發展基金的資助數據資料,文化發展基金澄清有部分數據被竄改,存在錯誤及不實。(資料圖片)

針對近日網上流傳一家自媒體娛樂公司在過去數年從政府文化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文化基金)得到逾百萬元資助,文化基金澄清有部分數據被竄改,存在錯誤及不實,呼籲公眾透過文化基金、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及印務局網站等官方途徑查閱準確資料。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亦表示,文化基金一直按章批出資助且有追蹤監督制度。

文化基金指出,一直遵循資助批給的規章、公共資產監督規劃辦公室的相關規範性指引和要求,對資助批給設定嚴格的審批和監察機制。

在基金資助申請審批方面,由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活動和項目評審委員會」負責項目評審程序,並根據申請企業提交的書面資料及評審答辯時對項目的解說,按既訂的標準,作出獨立的評分。在項目監察方面,受資助者須定期向基金提交報告以匯報項目的執行情況;基金還會透過主動與企業聯繫,以掌握及跟進項目的進度。

倘違反批給規章將取消資助

文化基金強調,倘發現有受資助者違反《文化發展基金資助批給規章》及相關資助計劃的章程,基金將按適用的規定,取消相關資助批給,並要求受資助者返還已收取的全部資助款項,同時由發出取消資助批給的通知後起計兩年內,基金將拒絕受資助者提出的資助申請。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日前出席公開活動後受訪稱,文化基金各項資助的要求基本上都有共同點,例如不能違反國家安全,不能違反公共秩序,或者不能違反「善良的習慣」,若違法的話,當局可以取消其資助。她又指,文化基金現階段未有見到因違反規定而取消資助的情況。

歐陽瑜續指,政府希望發展文化產業,推動文化產業發展,現時大家都了解特區政府希望推動「1+4」經濟適度多元,其中「4」裡面包含文化體育方面,可以說文化基金起到一個推動作用,但是主力還是要在企業方面努力,希望大家多給政府一些意見,繼而改善。

司長:一定不資助負面項目

有傳媒關注資助批給時會否綜合分析企業對社會的正面影響力,歐陽瑜稱,正面影響力是必須的,若政府資助一些項目是對於社會影響力是負面的,「咁政府一定唔做」。另一方面,企業也要符合相關章程規定,她舉例,資助項目是文創產品,但申請項目並非文創產品,而是文藝活動,這樣就不符合相關規定,因此,一個項目的章程、規定、規章等等均有清楚列明。另外,基金對批出資助的項目,亦設有追蹤監管,有一定比例資助額會在最後檢視符合所有規定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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