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細則性通過

澳門金融業發展翻新頁
01/0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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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獲得細則性通過,為未來澳門金融業的發展提供穩健基礎。(林嘉欣攝)

李偉農認為,行政效率會影響投資者對本地的參與。(林嘉欣攝)

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進行多項議程,細則性表決通過《金融體系法律制度》,為未來澳門金融業的發展提供穩健基礎。當局指法案主要達致四個目標,包括優化制度配合金融業發展、完善監管要求,加強與國際監管標準接軌、優化及簡化行政程序、加強對非法金融活動的處罰。當局相信該法案將有助於令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金融法律制度更加完善。【本報記者林嘉欣報道】

發展現代金融行業是本澳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重點行業,但一直以來本澳金融法律制度並不完善,一個進步、開放且有效監管的金融制度環境,是金融行業興盛的先決條件,因此金融制度建設是特區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

《金融體系法律制度》在多方面完善了本澳現有的金融管理制度,並未為來在金融機構牌照種類方面提供彈性,預留發展空間。法案亦新增了「有限制業務銀行」牌照,增加牌照制度的靈活性。

建立臨時許可制 創建「沙盒」

在重點發展的債券市場方面,法案簡化了債券公開發行的程序,由原本的審批制改為註冊制。

另外,為配合金融科技的發展,鼓勵新科技在金融業務上的應用,法案就金融科技試行設立臨時許葛制度,創建金融科技監管「沙盒」,讓符合資格的實體在未獲金融牌照但風險可控的情況下,試行金融科技項目。

四間機構將重新定義

在金融監管上也做出調整,一方面增加銀行的資本要求,收緊風險敞口的謹慎規則,另一方面也優化及簡化行政程序,並大幅下調對行政違法行為的罰款金額,雖然金額下降,但整體制度更趨嚴格,嚇阻力有增無減。

在法案生效後,澳門現有四間機構將按相關種類重新定義。包括澳門通、海通國際證券有限公司分行,以及光大證券投資服務香港有限公司澳門分行未來分類為其他金融機構;而海通銀行澳門分行未來屬有限制業務銀行。

保障客戶權益 管控風險

昨日會議上,有議員希望政府對未來審批金融機構准照作出服務承諾,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服務承諾要視乎本身有關申請項目種類,由於很多實體要件涉及外地文件,政府將會進一步優化。此外,李偉農亦認為行政效率會影響投資者對本地的參與,但因金融制度中的准照申請涉及多種因素,政府會先於申請者進行溝通,提供技術要求指引。

也有議員關注到金融產品風險投資及「沙盒」監管問題。金管局行委會委員劉杏娟表示,過去一直有就金融機構推出或分銷金融產品發出監管指引,包括有要求金融機構做好教育公眾、清晰描述金融產品風險等,好讓投資者作有根據的決定。在「沙盒」監管方面,劉杏娟稱法案頒布後會就「沙盒」運作發出指引,目的試行創新金融產品同時亦要保障客戶權益,因此指引會訂明保障客戶措施,包括要求金融機構挑選一些符合資格客戶自願進行測試,並設投訴處理、損失賠償和退場機制等。

為行業健康發展提供有利條件

議員鄭安庭丶羅彩燕發表表決聲明指出,是次法案優化了制度配合金融業發展,完善了監管要求及加強與國際監管標準接軌,有助澳門金融法律制度更加完善,讓未來金融秩序得到安全保障,為行業健康發展提供有利條件。

聲明稱,本澳的金融體系法律制度和金融資本市場的改革發展是相伴相生,兩者相互促進的。金融法律體系的形成完善過程就是資本市場不斷創新和健康發展的過程,法律制度和法律體系的建立保障促進了金融資本市場的改革創新和健康發展,而金融資本市場創新發展中的經驗教訓又對市場的法治建設提供了借鑒,促進了法律體系的豐富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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