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現正就修改社團法律制度進行公開諮詢。本澳社團數量眾多且性質多元,長期以來在維護社會穩定、服務居民福祉及參與社區治理等方面付出了巨大努力,是澳門社會治理的重要參與者與官民溝通橋樑。現行規範社團的法律實施多年,部分條文已難以完全適應現代社會發展與電子政務的需求。特區政府是次修法方向值得認同,透過理順與明確法律規範,在保障結社自由及維護國家安全的同時,能引導社團健康有序發展,發揮善治作用。
政府在制定法律過程中,應做好分析研究與妥善處理,讓社團繼續發揮紐帶角色。諮詢文本明確由身份證明局作為處理社團設立全流程的主責部門,並清晰登記程序,方向非常正確。針對現時社團設立與續期換屆、創立人與機關據位人資格、會章規範以及會議召集方式等實務操作問題,當局應訂明更清晰靈活的規範,方便社團推動成員有效參與及監督運作。
未來應進一步深化電子政務在社團事務中的應用。認同諮詢文本建議取消傳統刊登憲報、改用身份證明局網站進行公示與查詢的改動,這不僅能大幅減少社團的行政成本與費用負擔,更利於市民方便快捷地了解社團運作情況。同時建議善用一戶通及商社通等電子平台,陸續開發及完善線上確認理監事任職資格與會址確認等功能,提升管理透明度與便利度,切實減輕社團運作負擔。
修法旨在推動本澳社團體系在法治化、規範化與數字化的軌道上行穩致遠。社會各界應積極提出具建設性與可行性的建議,共同做好社團法律制度修改工作,讓服務型社團在合適規範下更好地服務廣大市民,促進澳門社會長治久安。

聚賢同心協會理事長高岸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