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常會昨簽意見書

《夾屋法》料明年4月生效
02/0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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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屋法》料明年4月生效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1)日完成討論《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並簽署意見書,送交立法會主席。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會見傳媒時表示,預計將於今個會期(即8月15日)前,在立法會全體會議對法案進行細則性審議。如果法案獲得通過,將於明(2024)年4月1日起生效。

黃顯輝表示,法案最後增加兩個條文,涉及電子平台和電子通知,購買夾屋的申請人須以電子方式遞交資料,政府將設立專屬的電子平台接受申請。他又指,法案適用的對象在最後文本中修改為:協助處於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狀況的澳門特區居民解決住房問題,尤其協助其取得房屋。此外,法案規定家團成員中非澳門特區居民才需要提交身份證副本,其餘可透過公共部門間資料互聯取得申請人等身份證資料。

另外,黃顯輝稱,夾屋的禁售期為16年,自房屋局交付單位予相關人士之日計起,滿足禁售期後,業主可以轉售,但只可轉售予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單位買賣公證書應載明其後的出售須向澳門永久性居民作出。而在禁售期內,若業主無法償還貸款,相關單位有可能被銀行進行司法變賣時,收回相關款項後的優先獲得償還的次序上有調整。政府聽取委員會意見,由於涉及公帤補貼購買,因此需先向房屋局繳付補價,再向債權實體支付有關欠款。

《夾屋法》最快明年4月1日起生效,設16年禁售期,禁售期滿後亦只可轉售予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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