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價聘金導致結婚難?

高院立法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13/1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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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立法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最高人民法院11日發布《關於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該規定並提出,「一方以彩禮為名借婚姻索取財物,另一方請求返還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結婚聘金是中國傳統習俗,但近幾年,內地不時傳出新人結婚時,女方家長要求高額聘金,甚至因此引發紛爭的情事。新華社此前曾報道,某縣村民稱,兩、三年前當地聘禮一般是人民幣十多萬元,如今不少都是人民幣20萬元起步。江西北部則有民眾表示,如今一般都是人民幣38.8萬元。

央視新聞指出,彩禮作為中國婚嫁領域的傳統習俗,有著深厚的社會文化基礎。但近年來彩禮數額持續走高,涉彩禮糾紛案件數量呈上升趨勢,甚至出現因彩禮返還問題引發的惡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更草擬「規定」,明文禁止結婚聘金。該「規定」共七條,當中還明確三類情形給付的財物,不屬彩禮:一、婚約一方在節日、生日等有特殊紀念意義時點給付的價值不大的禮物、禮金;二、婚約一方為表達或者增進感情的消費性支出;三、其他價值不大的財物。對於已經給付的聘金,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確三類情況可要求返還:一、未辦理結婚登記;二、已辦理結婚登記但確未共同生活;三、聘金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最高人民法院草擬新規定,禁止屆結婚索取財物。(網絡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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