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近日審理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何超明曾在庭上稱,兩任陳司長均曾向他推薦親屬任職檢察院,事件引起社會關注。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今日(16日)出席立法會時向傳媒承認,現時有親屬在檢察院工作,當時她曾向前檢察長提過有這樣一個人選,但她在這件事上沒有決定權。
陳海帆指,當時她擔任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主任的職位,不可能亦不會向對方施加任何壓力,沒有任何利益交換,相信當中不存在違法和違紀的行為。
被問到該親屬最終是否入職檢察院,她回應,沒有過問事件,亦不太清楚檢察院具體招聘程序,強調是否聘請決定權是在於檢察院,她沒有決定權,也沒有左右檢察院的決定。
她稱,知道自己已是澳門特區主要官員,社會對她的要求更高,今後會更加謹言慎行,更提高對自己的要求,符合市民大眾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