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案:檢察院清潔專營戶?

兩間一判公司常年「過水濕腳」
16/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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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間一判公司常年「過水濕腳」
兩間一判公司常年「過水濕腳」

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嫌巨額詐騙及濫用職權案今日下午續審,合議庭主席岑浩輝在庭上宣讀刑事案件起訴書內120項有關清潔服務判給合同,包括檢察院綜合辦事處、培訓教員休息室、駐初級法院辦事處、皇朝廣場辦事處以及工業大廈內貨倉等。

這些服務內容主要是清潔滅蟲、管理等工作,分別直接判給予兩間一判公司,而兩間公司都會找二判承接服務,從中賺取可觀差價,合議庭法官賴健雄形容一判公司是「過水濕腳」,質疑兩間公司就好像檢察院清潔「專營戶」。

何超明否認自己曾示意或指使下屬,又稱分判情況在本澳常見、亦不違法。但合議庭主席岑浩輝多次質疑,一判與二判公司之間差價甚高,為何不直接邀請實際提供服務的公司參與投標,又指不相信多年來檢察院沒人知道分判的實情。對此,何超明表示自己不知為何所有清潔項目都判給兩間公司,亦否認所有犯罪指控,又指檢察院運作有分工,自己信任下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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