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擬法案維護婦女權益

男拒娶懷孕伴侶將判監七年
29/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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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拒娶懷孕伴侶將判監七年
男拒娶懷孕伴侶將判監七年

為保障婦女權益,緬甸政府擬規定男士若令伴侶懷孕,必須迎娶對方為妻,否則將面臨最高七年監禁。

緬甸社會福利部長納德瓦(Naw Tha Wah)當地時間周三表示,為維護婦女權益,當局已草擬多項法案,當中包括男士如與婦女同居,必須娶對方為妻,違者最高監禁五年;如果女方已懷孕,男方仍拒絕娶她為妻,男方更可能被判七年監禁。而當局草擬的法案,尚包括首度將家暴案件刑事化,以及重判輪姦案犯人死刑。有關法案尚待國會通過。過去,由於緬甸對家暴及強姦案刑罰不足,以致經常發生家暴或婦孺被性侵案件,當局為此提出嚴刑峻法以收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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