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及商務部近日聯合發布《關於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稅收抵免政策的公告》,明確自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間,境外投資者若將其自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得的利潤用於境內直接投資,且符合規定條件,可按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應納企業所得稅,不足部分可結轉抵免。
根據《公告》,可抵免稅款的前提是,分配利潤屬於實際分得的留存收益,且再投資方式限於增資、新建、或收購未上市公司股權,排除一般轉增資本和收購上市公司股份(戰略投資例外)。此外,投資必須持有滿5年。如提前撤資,除需補繳稅款外,稅收抵免額度亦將按比例調減。
若境外投資者在2028年底前尚有未抵完稅額,仍可在之後繼續抵扣直至用盡。此外,2025年起至公告發布日前符合條件的既有投資,也可追溯申請享受本項政策。
該政策旨在吸引境外資金持續參與中國實體經濟建設,促進長期穩定投資。
境外投資者將其來自中國的利潤用於境內直接投資,可按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應納企業所得稅。(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