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修改公務人員職程制度

三特別職程加薪俸點
04/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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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本月4日召開全體會議一般性討論修改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獲得一般性通過,不少議員在發言時都促請當局應加快完善公務人員制度上的不公,不應「斬件碎上」審議,做法會打擊士氣,又令到社會外界以為公務人員「貪圖加人工」的錯覺。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此次修訂分為四部分,第一為修訂海上交通控制員、地形測量員及水文員三個特別職程的薪俸點,為280點至515點。

第二為明確規範入職條件,包括學歷需擔任的職務相稱及需統交僱主發出的工作證明;第三為優化晉級程度,取消晉級需要審查文件的開考方式;第四則是規範統一管理開考,明確劃分為「綜合能力評估開考」及「專業或職務能力評估開考」,陳海帆提到在諮詢階段中大部分意見都表示認同。

議員高天賜發言時要求當局應清晰一般職程及特別職程的區別,又認為上述需修訂的三個職程流失率高,除工作複雜性高之外,亦要求學歷及專業培訓課程,導致該職位吃力不討好,希望政府可體恤他們,建議局長「到現場睇吓佢地做緊乜嘢」。議員宋碧琪表示「不公的制度一秒都嫌多」,質疑政府明知制度不合理還要分階段處理,期待盡快解決不公的情況。

陳海帆稱,政府將持續進行職程制度的全面檢討,在首階段修訂和完善的基礎上,全面檢討一般職程及特別職程制度,已經完成第一階段諮詢,現正進行分析,之後會再展開第二階段諮詢,希望聽取各方意見後提出全盤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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