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學生暑假「走水」揾快錢

意見籲普及守法宣傳至家長層面
04/0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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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客」走私活動遏而不止,更將學生哥拉落「水」淪為他們的一份子。海關上周在北區搗破水客散貨點,期間截獲一名年僅14歲的男學生「水客」。海關呼籲青少年學生警惕來歷不明的招聘資訊及高報酬等宣傳手段,切勿因貪圖利益而參與任何違法行為,以免影響自身前途。早前,澳門海關查獲多宗涉及青少年學生在不法分子誘導下,攜帶未申報物品出境案件。 (海關圖片)

帶貨過關不是新鮮事,以往一直都存在,有的為賺取外快,有的為幫補生計,但帶貨種類和數量,基本上沒有超出當時規管範圍,或者遊走於灰色地帶。然而,時至今日,帶水貨日益活躍,且愈來愈有組織性,明顯是透過陸路走私。為逃避當局嚴厲打擊,不法份子想到借學生來「走水」,圖掩人耳目。涉世未深的學生不懂當中違法的嚴重性,自然容易被利用。

海關搗北區水客散貨點

7月28日下午,海關人員對一個懷疑「水客」活動散貨點進行監察,期間發現14歲男學生從目標單位步出並向關閘方向離去,口岸關員隨即在出境旅客檢查區進行截查,並在該名學生的隨身物品中查獲舊電子產品。經查問,其承認在目標單位取貨帶出境。海關人員見時機成熟立即對目標單位採取行動,在單位內截獲一名60歲女負責人,以及舊手提電腦278部及舊電子產品900 件,涉案貨物估值約18萬元(澳門幣,下同)。

現場的女負責人涉嫌組織水客透過「螞蟻搬家」的方式將貨物偷運出境到內地,逃避正常貿易活動的監管,同時因未能出示涉案貨物之來源證明文件,海關已根據《對外貿易法》之相關規定對涉案現場女負責人作出起訴,一經處罰,最高可被科處五萬元罰款,而被緝獲的貨物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另外,該名現場女負責人涉嫌違反《禁止非法工作規章》,將交由勞工事務局跟進處理。

海關就上述未成年「水客」個案已聯絡其監護人協助處理,並透過已建立的溝通機制通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跟進。海關呼籲,青少年學生應善用假期參與有益身心的活動,遠離違法行為,同時家長應時刻關注子女有否異常行為,避免其誤入歧途而影響自身的未來發展。

就近日有不法分子利用學生進行「水客」散貨活動,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高度關注事件,並強烈譴責涉事人的行為。教青局在獲悉事件後,已即時聯繫校方,並協調輔導機構對涉事學生提供所需的介入及支援。教青局提醒,澳門海關根據《對外貿易法》之相關規定對違法者作出起訴及處罰,而被緝獲的貨物亦會宣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澳門海關定期走訪校園舉辦專題講座,向學生講解參與水客活動的法律後果及危害。 (海關圖片)

「走水」在內地屬刑事罪行

「走水」在澳門被截獲或可罰款了事,但若在內地被截獲,根據內地刑法規定,走私是屬於刑事罪行,若水客一年被內地海關行政處罰三次或以上,可以構成刑事罪行,拘留期可達三年;若是走私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在50萬元以上,可被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此法例亦包含經營者在內。

北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委員鄭啟樂近日接受傳媒採訪時表示,青年在暑假期間或有求職需求,而「 走水 」門檻相對較低,青年未意識到違法的嚴重性和後果,被不法分子誤導,他建議政府可透過輔警體驗營等多元化教育方式,讓青年更深刻瞭解相關法律知識,並推出升學或職場體驗計劃等,讓學生善用暑假時間。

學聯理事長蕭顯華稱,「 走水 」屬違法行為,嚴重影響到青年學生的價值觀、金錢觀和守法意識,必須堅決抵制。他建議除加強學生的守法意識外,政府、學校和家庭亦需加強相關宣傳教育,尤其普及到家長層面,同時應引導青年透過合法途徑尋找兼職,重點提醒相關注意事項,樹立正確守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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