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基本法,卅載漫長路:

守護澳門「一國兩制」的基石
08/0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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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澳門新口岸畢仕達大馬路上的澳門基本法紀念館,歷經一年多的重整優化,於今年夏天(6月29日)重開,吸引了不少本澳市民和遊客前往參觀。這裡不僅是一個展示歷史的場所,亦為公眾帶來深入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極佳契機。今年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頒佈三十二周年。(新聞局圖片)1988年4月13日,國務院總理趙紫陽和葡萄牙總理施華高在北京人民大會堂簽署中葡聯合聲明,國家領導人鄧小平、李先念出席簽字儀式。 (陳滋英:《 港澳回歸紀事 》,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2015年,摘自「 澳門記憶 」文史網)

這部承載著澳門命運的法律,並非一夕之間一蹴而就。從最初構想到頒布實施,基本法歷經數十載的醞釀、討論、修改與完善,它凝聚了中央及澳門各界人士的共同智慧、齊心參與和不懈努力。回望這段跨越逾三十年的歷程,我們更能體會到基本法對於澳門的深遠意義,以及它在「一國兩制」實踐中所扮演的不可或缺的角色。

從聯合聲明到基本法起草:繪就憲制藍圖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葡萄牙共和國政府於1987年4月13日在北京正式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聲明中稱,中國將於1999年12月20日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更確立了「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基本方針,鄭重承諾澳門在回歸祖國後將享有高度自治。

聯合聲明的簽署,為基本法的起草奠定了政治基礎和法律依據。1988年9月5日,由包括內地和澳門的48名委員組成的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正式成立。其中來自澳門的委員佔到近三分之一,他們的參與確保了基本法的起草能充分考慮澳門的實際情況和居民的意願。

起草委員會歷經五年努力,期間進行了廣泛的意見徵詢,最終於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正式審議並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1988年10月25日,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澳門基本法的起草工作正式啟動。(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提供,摘自「 澳門記憶 」文史網)

從法律文本到治澳實踐:凝聚多元共識

澳門基本法從1993年頒布到1999年12月20 日澳門回歸之日正式實施,期間經歷了六年的過渡期。這段時間,澳門社會各界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為基本法的順利實施,展開一場空前的法律銜接、人才儲備與全民普及行動。

其中,基本法的實施要求澳門原有法律體系必須與之兼容。中葡聯合聯絡小組對澳門原有數百項法律、法令進行逐項審查,並歷時數年完成五大法典的修訂,於澳門回歸前陸續頒布生效,構建特區新法治體系的骨幹框架。

與此同時,亦須確保回歸後公務員及司法隊伍具備落實基本法的能力,因此澳葡與中方合作,開展公務員基本法專題培訓,重點熟悉中文法律體系的本地司法人才。

另外,澳門的有識之士深知廣泛深入的社會宣傳是基本法有效實施的土壤,1993年成立的澳門基本法協進會作為基本法的核心推廣平台,系統舉辦講座、展覽及培訓,開展逾千場社區宣講活動。

1999年12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式成立,澳門基本法也同步生效。經過六年多的法律淬煉、人才鍛造和社會啟蒙,基本法已基本轉化為融入社會肌理的治理基因。

從依法施政到行穩致遠:保證長期繁榮

回歸以來,澳門特區政府嚴格依照基本法施政,維護了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在具體實踐中,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對基本法的理解和落實也在不斷深化。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澳門有效處理了諸多複雜問題,例如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等,這些都體現了特區的高度自治與中央的管治權之間的平衡與協同。

從1988年北京的秋天,到如今澳門的盛夏時分澳門基本法紀念館前遊人如織,基本法從莊嚴誕生到成功實踐已經過了近四十載的歷程,如同一位無聲的守護者,為「一國兩制」在澳門的落地生根提供最可靠的保障。它清晰界定了中央與特區的權力邊界,確保澳門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的穩定延續。基本法既是歷史的承諾,更是澳門未來行穩致遠的堅固基石。

(本文部分內容摘自鄭言實編著之《澳門回歸大事記1972~1999》,澳門基金會,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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