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合議庭今早繼續審理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件。何超明被控56項洗黑錢罪,指何超明過去涉嫌曾多次要求及指使其胞兄何超信及黃國威、麥炎泰、李君本等人透過公司戶口和私人戶口資金流轉,再把金錢存入何超信戶口,由何超信代何超明保管,合議庭法官指涉及金額總共約為7,500萬元。
何超明在庭上形容這是起訴書最關鍵的部分,但對這方面的著墨卻很少,也不清楚檢控他哪次指示,直言「攞命」。面對有關指控,何超明提出「五不」,即不知情、不參與、不要求和指示、不要求他人代持金錢以及不收錢。他又指出,檢控書只有銀行戶口和那29次電話紀錄,就如在玩「猜猜我是誰」的遊戲,十分兒戲;亦沒有明確指出他如何要求及指示他人,也沒有例子,質疑相關指控純粹猜測,更形容上述指控為「喪心病狂」,見到都大吃一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