哽咽指「家人受牽連好難過」

何超明稱與妻子無虛報財產
09/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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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超明稱與妻子無虛報財產
何超明稱與妻子無虛報財產

終審法院合議庭繼續審理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件。何超明被指與其妻子虛報財產,涉及兩項虛假聲明和一項財產來源不明罪,除了不動產及有回報的工作收入外,夫妻二人聯名的財產共有89萬澳門幣以及其妻子私人名下的2,264萬未有申報。

何超明在庭上回應時指,上述財產申報事項皆由自己負責,不關妻子事,稱她只是履行伴侶的義務去簽名,所有責任都歸他,稱「家人受牽連好難過」,邊說邊哽咽。他冷靜下來後表示,自己的收入絕對與財產相等,來源有根有據,指出是控訴書上的計算嚴重錯漏;他稱,早於1972年在已開始在內地法院工作,而妻子又是大學講師,1993年回到澳門擔任澳葡政府反貪公署副專員,當時的收入是公務華人工務員中最高,又指自己是從1999年起擔任檢察長一職,起訴書卻只從2003年開始計算他的收入,強調這計算方式無疑是有錯漏的。

另外,他承認自己因理解錯誤而漏報他的五個活期銀行戶口,因活期戶口常有變動,所以只申報了定期存款戶口。他續指,無申報的資產總共是89萬澳門幣,只佔了總財產的2%,顯示他不是故意漏報,請求法庭體諒。

助理檢察長郭婉雯其後質疑何超明有一個戶口從2004年開始共有156次存款流入,涉及300多萬元。他解釋有關戶口是他和四個兄弟與親戚多年來給父親的生活費和利是,由於父親的生活開支自1993年起是由他負責,因此戶口由他保管。郭婉雯認為他的回應未能完全解釋款項的來源,質疑為何戶口只有存入沒有支出,何超明沒有繼續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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