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近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正式引入網約車服務的法律監管框架。條例要求平台、車輛及司機三方必須領取牌照或許可證,違者最高可判監12個月及罰款100萬元。香港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政府目標是讓首批持牌網約車平台於明年第四季正式投入營運。香港立法會近日(三讀)通過《 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正式引入網約車服務。(RTHK圖片)
港府預計首批持牌網約車平台於明年第四季正式投入營運。 (RTHK圖片)
香港工務及物流局表示,修例標誌香港交通運輸體系邁向新階段,為市民提供更安全、多元的點對點出行選擇。政府預計條例將於下周五(24日)刊憲,並於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草案,制定具體規管細節,力爭在 明年中前完成立法程序。
根據條例,提供網約車服務的 平台、車輛與司機 均須領取有效牌照或許可證。平台營運方需確保服務適當、具效率,並對旗下車輛與司機進行盡職審查。車輛方面,必須持有第三者保險、符合車齡與驗車要求,並遵守「人車綁定」規定——即車輛須以個人名義登記,且由登記車主親自駕駛。
司機則需年滿 21歲、近五年內無嚴重交通罪行紀錄,並通過指定考核。條例亦加強對 非法取酬載客 的罰則,被定罪司機將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一年、最長三年;同時,執法部門可暫時吊銷或扣押涉案車輛,即使未能即時確認司機身分,亦可採取行動,以杜絕非法經營行為。
發牌數量暫未有定案
對於市場關心的發牌數量問題,陳美寶指出,目前尚未有定案,當局將綜合考慮市民召車體驗、平台營運需求、公共交通生態、道路承載力及行業可持續發展等因素,才會確定具體配額。她補充,設立「人車綁定」機制旨在吸引真正有意經營優質服務的司機,並避免出現車牌炒賣或租賃市場。
陳美寶強調,政府將持續與各方持份者磋商,敲定技術細節,確保制度公平有效,並期望網約車能成為「全新個人化點對點公共交通服務」,實現市民、的士業與網約平台的「共贏格局」。
對於立法通過,Uber香港 表示樂見香港邁出正式規管網約車的重要一步。公司發言人指出,明確的法律框架有助平台與司機在穩定環境下繼續營運,將積極與政府就車輛配額及營運細節展開建設性討論,期望能順利融入本地交通系統。
港的士業界對罰則不滿
的士業界方面則反應兩極。香港的士小巴商總會發言人翁國豪指出,對違反「人車綁定」規定的最高罰款僅1萬元感到不滿,認為「罰則唔夠重」,擔心法庭實際裁罰僅數千元,難以具阻嚇力。他建議政府參考外國制度,建立「動態管理機制」,按市場需求實時調整運行中網約車數量,以免影響的士生計與道路秩序。
另一部分的士業代表則認為,新制度有助確立公平競爭環境。過去網約車缺乏明確法律定位,導致執法困難及灰色地帶。業界希望在新制度下,政府能加強監管與溝通,確保不同類型公共交通服務能協調發展。
政府發言人強調,新法例重點在於平衡創新科技與交通秩序,既為網約車合法化創造條件,也保障乘客安全與現有交通體系的穩定。當局將持續審視制度運作成效,必要時再作調整,確保行業發展健康可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