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27日上午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對外貿易法》,將於2026年3月1日起施行。修法明確寫入「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並新增對外貿易工作須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推進貿易強國建設等規定,同時提出推動數位憑證、電子簽名等國際互認,提升貿易便利化水準,進一步完善對外反制的法律工具。
據新華社報道,新修訂法律共11章、83條,把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支持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發展數字貿易及建立綠色貿易體系等改革措施,上升為法律制度,並強調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參與規則制定。
界面新聞引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黃海華指出,修法亦新增促進跨境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綠色貿易相關標準與認證、提升貿易促進平台功能,以及加強外貿人才隊伍建設等內容。
現行《對外貿易法》自1994年施行以來多次修訂。商務部部長王文濤此前表示,外貿新情勢與新模式迅速發展,有必要透過立法鞏固改革成果。(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