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黎建恩指去公幹完用公帑旅遊

譚俊榮:全程培訓,唔係去玩㗎
14/0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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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俊榮:全程培訓,唔係去玩㗎

昨日在續審何超明案時傳召的前檢察長辦公室主任黎建恩上庭作證時提到,時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現任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曾於2012年於北京完成參與涉台事務培訓課程後轉到福建,費用也是由政府支付。社文司辦公室於昨晚就事件發出聲明,指該次培訓在完成北京部分便轉到福建繼續實地交流及學習,兩地行程均有課程大綱內容,強調並無任何旅遊成分。

譚俊榮今早在出席活動時表示,那次行程屬國家行政學院為公務員設計的在職培訓課程,課程安排特區公務員先到北京上課,再到福建福州與當地的負責台灣事務的官員及台商會面交流,又指因有不少台商與澳門有商務往來,該培訓課程有助他們進一步學習相關知識。另外,他又提到課程完成後所有參與的學員,包括作為培訓學員班長的自己均要提交學習心得和課程評估報告,又稱為期一星期行程要到兩個地方培訓及考察十分緊湊,重申「唔係去玩㗎」。

至於該行程的費用方面,譚俊榮指因那是幾年前的培訓,不記得實際的金額,只強調經費金額很小,因大部分費用由國家行政學院支付,也得到福州當地官員的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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