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歲晚,市政署加強食安監管部署,除了於市面抽取各類時令應節食品作檢測外,亦加強對全澳賀年食品製作加工場、零售店舖,以及餐廳、食肆等場所的衛生巡查及宣導工作,敦促業界做好新春期間的客流評估及食品安全管理。
春節期間,市政署會加強對節慶食品及場所的監察及巡查,亦會重點走訪人流量暢旺區的食品零售和供應場所,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此外,市政署正聯同消費者委員會開展賀年食品調查工作,於本澳各區抽查中西式糖果、瓜子、應節糕點等賀年食品樣本,完成檢測後將盡快公佈結果。若發現食品對食用安全構成風險,會因應情況採取防控措施。
節慶期間預計餐飲消費增加,對食材的需求亦會因應上升。市政署提醒食品業界加強對食物、環境及人員的安全衛生管理,合理評估節假日客流量,不應過早及過量囤積食材。此外,業界須守法經營,切勿購買、供應未依法進行檢疫的食材。根據《食品安全法》,違者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屬行政違法行為,可被科處澳門元五萬元至六十萬元的罰款。
不少人會於外賣店選購賀年糕點、盆菜等應節食品,市政署特別提醒,根據第30/2021號行政法規《外賣食品活動場所的登記制度》,所有外賣店在開業前都必須向市政署提出登記申請,並在獲發登記證明後,才可向公眾開放營業。完成登記的外賣店須在實體店當眼處張貼登記證明;若透過互聯網或手機應用程式作宣傳或銷售,亦要在介面上顯示登記編號。消費者以外賣方式訂購食品時,亦應留意外賣店是否已依法登記,確保店舖在市政署監管下營運,保障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