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資本市場監管再度收緊。相隔一個多月,香港監管機構再次向首次公開招股(IPO)保薦人釋放明確的強監管訊號。1月30日,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發出通函,要求上市保薦人從速進行全面內部檢討,並糾正招股文件擬備工作中出現的嚴重缺失,矛頭直指部分保薦人執業質量下滑、資源管理失當及合規意識不足等問題。
證監會在通函中指出,過往監管行動及審查過程中,發現部分上市文件準備工作存在嚴重缺失,個別保薦人甚至涉及不當行為,加上人手及資源配置失衡,已對上市質量及市場秩序構成風險。經梳理,通函釋出五大值得關注的新監管動向。
首先,曾於2025年12月收到證監會與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聯合函件的13家保薦人,以及被認定為資源緊張的保薦人,必須在三個月內,就監管關注事項及保薦業務可用資源完成全面檢討,並提交改善方案。
其次,所有保薦人須向證監會申報其承擔的上市委聘項目數量,與獲委任的主要人員數目之間的比例,同時披露參與IPO保薦工作的人員中,尚未通過相關資格考試的人數。證監會亦表明,將針對保薦人展開主題式視察,強化持續監管。
第三,對正在審理的上市申請,證監會明確警告,若保薦人對監管機構提出的查詢回覆存在重大缺漏、未能令人信服,或招股文件被認為不合理地冗長,相關項目的審理程序可能會被暫停,直接影響上市時間表。
三大明確監管導向
第四,對於已指派任何主要人員同時監督六個或以上正在推進的上市委聘項目的保薦人,證監會要求其提交具體可行的糾正及資源分配計劃,並清楚交代負責人如何改善資源管理及監督安排。
第五,監管機構進一步收緊從業門檻,要求所有從事IPO保薦工作的相關人士符合更嚴格的考試及資格規定。對於持續未能達到監管期望的保薦人,證監會不排除限制其業務範圍,甚至限制其可同時處理的活躍上市委聘數目。
綜合上述措施,市場普遍認為,通函反映三大明確監管導向。其一,是防止保薦人過度承接港股IPO項目,針對主要人員同時負責多宗上市工作的情況進行重點整治,扭轉「重數量、輕質量」的操作模式。其二,是透過「暫停審理」作為具體抓手,壓實保薦人在招股文件擬備及回應監管查詢時的把關責任,全面提升IPO申報質量。其三,則是完善保薦人從業人員管理體系,透過更嚴格的考試制度及資訊披露要求,提升整體專業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今次監管行動亦被市場視為,與此前傳出的「內地擬對赴港上市設限」傳聞形成呼應。早前市場一度盛傳,內地監管層正加強對企業赴港上市的節奏與質量管理,要求中介機構更加審慎把關。雖然相關說法未獲官方證實,但在港股IPO數量回升、質量參差的背景下,香港監管機構率先收緊對保薦人的要求,某種程度上有助回應外界對上市質量及制度風險的關切。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