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去年3月發生一宗「扶人反被告」事件。一名老婦騎單車轉彎時自摔,兩名初中女生途經見狀停車攙扶,不料老婦其後聲稱是被女生嚇到才跌倒,向兩人及其監護人索賠22萬元人民幣,並入稟法院。案件原定本月26日開庭,惟近日傳出原告已於審前撤訴。
內地媒體報道,老婦索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及精神損失費等。交警認定事件屬「無接觸事故」,老婦負主要責任,女生因未滿16歲騎電動車及行車不當承擔次責。家長對此結果表示難以接受,指女兒出於善意助人,卻反遭追責,對孩子造成心理陰影。
監控畫面亦顯示,老婦跌倒前曾有車輛駛過。被告女孩母親向中央通訊社表示,事件已妥善處理,對方撤訴,相關網絡貼文亦已刪除,希望不再佔用公共資源。
儘管案件告一段落,事件仍引發網民熱議,不少人感嘆「壞人扼殺善良」,亦有人直言未來遇事恐怕「不敢再扶人」,再次凸顯社會對好心行為風險的深層焦慮。(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