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完成討論《海域使用法》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法案訂定海域使用和利用的條件,杜絕海域出現荒廢閒置的現象。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表示,中央政府批給澳門85平方公里海域的初衷是希望澳門能夠可持續發展,期望澳門把海洋用好管好。有議員認為,應以法律為依據完善海域管理,並通過加強澳珠合作、規劃海上觀光項目等,豐富澳門旅遊資源。

澳門特區海域面積為85平方公里,有望為澳門發展帶來新機遇。(新華社資料圖片)
行政會昨(30)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布《海域使用法》法律草案內容,主要內容包括:一、明確海域屬公產;二、訂定私人實體得以專用批給或臨時使用准照的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權;三、明確海域使用權的範圍,賦予海域使用權人在海域使用權憑證有效期內,按照憑證所定的海域面積、空間、用途及條件,使用特定海域;四、訂定海域使用和利用的條件,促進海域的合理開發和可持續利用,杜絕海域出現荒廢閒置的現象;五、建立海域有償使用制度,海域使用權人須繳付海域使用金;六、明確海域使用權終止的後果,以及倘有的賠償、移除在海域上設置的基礎設施及臨時設施,以及騰空海域的相關規定;七、積極保護海洋環境,減低用海項目對海洋環境的影響。
法案獲中央認可
海事及水務局局長黃穗文表示,法案文本已獲中央政府認可。專用批給適用於具長久性或涉及重大投資的用海項目,如公益性質或對澳門經濟發展有重大作用的項目,年期為2至15年,透過公開競投批給。臨時使用准照針對短期使用海域且不涉及重大投資的情況,特區政府保留較大彈性,以便配合城市規劃需要。當局將根據海洋功能區劃審批,確保申請與區劃無衝突,海域使用金的具體金額將由行政長官批示公佈。至於一般的海上賽事、短期活動或遊艇臨時停泊,則屬於海事活動,只需按現行程序申請批准,不納入《海域使用法》規管範圍。她強調,審批私人用海申請時,政府會確保符合海洋功能區劃,避免用途衝突,當中亦要公開競投。
議員梁鴻細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海域使用法》出台明確了海域管理的審批流程、處罰標準及相關主體權利義務,讓海域使用與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推動海上活動規範開展,對海洋生態保護、海域資源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義。
籲三方面挖掘海域資源價值
他提到,日後澳門應充分挖掘海域資源價值,可打造為旅遊產業發展的新增長點,包括第一,加強澳珠海域管理合作,拓寬海上旅遊空間。考慮到澳門地域面積較小,遊船行駛範圍有限,建議澳門與珠海開展跨區域協作,完善兩地海域管理與遊船項目運營的對接機制,讓遊船經過澳門之後可以駛入珠海海域,令到夜間遊船河活動更加豐富,進一步帶動澳門旅旅客源增長。
第二,規劃推出澳門夜間遊船觀光項目,豐富旅遊產品體系。他認為,該項目的落地需以內港綜合整治為基礎,通過修復舊有碼頭設施、修繕沿岸文化遺產與建築、優化燈光佈置等方式,提升沿岸景觀觀賞價值,讓夜間遊船觀光具備落地條件,借鑑國內其他旅遊城市經驗,讓海上觀光成為澳門旅遊新特色。
第三,遊艇自由行配套政策。他指出,目前內地與澳門因稅務差異導致遊艇入境保證金門檻偏高,港澳之間則存在遊艇入境手續繁瑣、收費偏高的問題,影響遊艇自由行推進。建議優化相關政策,同時完善碼頭出入境配套設施、強化服務支援、適當降低入境收費,吸引內地及香港旅客以遊艇自由行方式來澳,尤其這類香港旅客消費力強、消費意願高,是澳門的優質客群,優化港澳遊艇自由行將為澳門旅遊帶來有力支撐。
海域污染需預防及監管
另外,談及海域污染方面,梁鴻細認為,海域污染防控的核心在於事前預防及日常監管。政府應進一步強化近岸各類活動的常態化監察,包括工程建設、體育活動等各類海上及沿岸行為,完善監管監督程序,做到對海域污染風險的及早發現、提前阻斷,從源頭防止海洋、海濱及海水受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