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將進一步收緊對另類吸煙產品的管制。根據最新修訂法例,自2026年4月30日起,全面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場所持有電子煙、加熱煙及草本煙等產品,即使未有吸食,只要隨身攜帶亦屬違法。
香港政府早於2022年已禁止相關產品的進口、製造及推廣,但當時對「攜帶但未使用」仍未列入違規範圍。此次修法將「管有」(持有)正式納入禁止行為,涵蓋範圍包括公共場所、室內工作間及交通工具,意味著市民及訪港旅客只要身上帶有相關產品,即可能觸犯法律。
當局指出,此舉旨在堵塞過去「私下攜帶」可能衍生的漏洞,防止非法交易及使用情況,並進一步推動全面無煙環境的建立。新規同時明確,執法將不設過渡期,亦不設「首次違規免罰」安排。
在罰則方面,相關規定設有分級處理機制。若被發現持有少量產品,例如不多於5個煙彈、5毫升煙油或100支加熱煙支,執法人員可即時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金額為3,000港元。若當事人拒絕配合或阻礙執法,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港元。
持有量超限以刑事處理
若持有數量超出上述範圍,案件將以刑事方式處理,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此外,若同時在禁煙區吸食相關產品,違規者可能面臨雙重處罰。
香港衛生署控煙酒辦公室強調,新法適用於所有入境人士,並無旅客豁免。執法人員在檢查時亦不會事先警告,一經發現違規將即時採取行動。
當局提醒,過往不少旅客習慣隨身攜帶電子煙產品,現時須在出發前徹底檢查行李及隨身物品,確保沒有遺留煙彈或設備。如不慎攜帶入境,應在通過海關前主動棄置於機場設置的相關回收箱,切勿嘗試隱匿。
旅遊業界人士亦建議,赴港前應多次檢查外套口袋及手提行李,以免因疏忽觸法,影響行程甚至面臨刑責。分析認為,隨著香港進一步收緊煙草相關規管,對公共健康的管控力度將持續加強,旅客亦需適應更嚴格的入境規範。 (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