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市一名29歲黃姓女子,日前酒後搭乘的士期間涉嫌猥褻男司機,案件經警方調查後,檢方已依法提起公訴。
據台媒報道,事件發生於去年11月29日清晨,黃女與友人在汐止一間KTV飲酒後,搭乘的士返回台北南港住處。期間,坐在後座的黃女多次出言挑逗司機,聲稱可「陪睡」,並數度隔著褲子觸碰司機下體。司機曾多次阻擋並明確拒絕,但黃女仍變本加厲,甚至將手伸入對方內褲進行撫摸。
為避免影響行車安全,司機選擇隱忍至抵達目的地後報警處理。警方介入後將黃女帶案調查。
黃女到案後承認曾觸碰司機,但否認構成強制猥褻,辯稱當時以為只是「開玩笑」,且未察覺對方有明確反抗。不過,檢方未採納其說法,認為司機已多次表達拒絕,仍遭持續騷擾,相關行為已觸犯刑法。
此外,檢方調查發現,黃女過去亦曾涉及類似不當觸碰事件,有相關證人指證其行為越界。綜合證據後,檢方認定犯罪事實明確,依法將其起訴。(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