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黑嘴」誹謗胖東來

遭法院判賠260萬元人民幣
23/04/2026
2186
收藏
分享
遭法院判賠260萬元人民幣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4月20日發布知識產權典型案例,其中「胖東來商貿集團商業詆毀案」引發關注。法院裁定,涉案自媒體帳號持有人柴某某等四名被告需停止侵權、公開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260萬元人民幣。

據通報,2025年3月起,柴某某借用他人實名註冊帳號,在多個社交平台持續發布針對胖東來及其創辦人于東來的虛假與誤導性內容,並以此吸粉引流、帶貨牟利,為其關聯珠寶企業創造競爭優勢。相關言論引發公眾誤解,損害企業聲譽,並導致部分商品退貨及銷售受影響。

河南許昌中院一審認定,柴某某行為構成商業詆毀及侵害名譽權;帳號提供者未履行監管責任,相關企業亦放任虛假內容傳播,四方構成共同侵權。

最高法指出,案件明確劃定輿論監督與惡意侵權邊界,釋放嚴懲「網絡黑嘴」的信號,有助於淨化網絡環境並優化營商氛圍。

自媒體涉誹謗胖東來,遭判賠260萬元人民幣。(網絡圖片)

檢舉
檢舉類型:
具體描述:
提交
取消
評論
發佈

力報會員可享用評論功能

註冊 / 登錄

查看更多評論
收藏
分享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找不到相關內容

七日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