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生效已經七年,政府執法雖有一定成效,但近乎屢禁不止。民眾建澳聯盟於今早舉辦「民眾講壇」,邀請到政府代表、立法會議員宋碧琪及民眾建澳聯盟理事長陳德勝等代表出席,分享意見。
陳德勝表示,非法旅館牽涉藏毒、賣淫、非法禁錮等問題,至今仍非屬刑事,當局只採取行政處罰,阻嚇力不足,形容法律是「無牙老虎」,導致非法旅館經營者知法犯法,質疑相關部門因刑事程序時間長而不列作刑事。法務局法律草擬廳馮炳傑代廳長回應指,比較相關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行政處罰或比刑事處罰更高,且效率較高,有其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