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百鳴內幕交易罪成

判囚5個月
10/06/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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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囚5個月

天馬影視前主席兼知名電影人黃百鳴因內幕交易罪成,周一(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5個月,並須繳付逾9.9萬港元罰款,以及向香港證監會支付約37.4萬港元調查費。辯方隨即申請上訴期間保釋,獲法庭批准,黃百鳴可繼續以20萬港元擔保外出。

案情顯示,黃百鳴於2017年擔任天馬影視主席兼控股股東期間,利用未公開的內幕消息,慫使其胞妹黃潔珍買入公司股份,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有關內幕交易規定。控方指出,黃百鳴曾分批向胞妹轉帳共200萬港元,並透過WhatsApp發出「明天低過0.2,盡買」等指示。其後黃潔珍按指示購入約160萬港元天馬股份。

辯方求情時表示,黃百鳴現已退休且年事已高,案件已對其聲譽造成重大打擊,希望法庭考慮判處非監禁刑罰。

裁判官高偉雄判刑時指出,雖然認同黃百鳴多年來對香港電影業發展作出重要貢獻,但內幕交易屬嚴重罪行,損害市場公平性,亦會削弱公眾及投資者對香港證券市場的信心,因此必須判處即時監禁,以收阻嚇作用。(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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