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粵港澳遊艇自由行正式落地,极大釋放了灣區海洋產業的發展活力。澳門遊艇活動推廣協會會長馮東怡表示,澳門正積極推動經濟適度多元,海上旅遊是重要方向之一。然而,現行法規下,私人遊艇不得用於商業租賃,旅客若想在澳門租船出海觀光、舉辦活動,目前仍缺乏法律依據。這一制度空白,既限制了海上休閒產業的發展,也使「遊艇自由行」的政策效益未能充分發揮。因為開放遊艇租賃有助帶動旅遊及關聯產業。
馮東怡認為有必要根據形勢的發展,對現時已經滯後的法規作出與時俱進的修改,宜在私人遊艇與公共海上客運之間,建立一個獨立的商業租賃制度。建議努力的方向如下:第一,增設「商業用途遊艇」類別,明確界定以整船租賃、包船觀光等方式收取報酬的遊艇。第二,採取「批註+備案」的混合管理模式。短期可參考香港做法,在現有遊艇牌照上增加商業租賃批註;中長期可借鑑海南經驗,要求租賃經營人向主管部門備案,提交基本營運資料及安全管理制度,並對合規船舶發放識別標誌,方便公眾查核。第三,適當提升檢驗及保險要求。第四,建立公開的合法租賃名單及信用評價機制,讓消費者易於查詢,亦鼓勵業界自律合規。

澳門遊艇活動推廣協會會長馮東怡促請當局開放遊艇租賃,助力旅遊及關聯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