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近日發表評論文章,指菲律賓單方面提出的所謂「南海仲裁案裁決」出台已十年,相關裁決不僅未能解決南海爭議,反而加劇中菲矛盾,並被部分南海聲索國及域外勢力用作介入地區事務的法律依據。
文章稱,仲裁事項實質涉及中菲島礁主權及海域劃界,而領土爭議並不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調整範圍。中國亦早於2006年依據《公約》第298條作出排除性聲明,將海域劃界等爭端排除於強制爭端解決程序之外,因此仲裁庭對菲方訴求缺乏管轄權。
新華社又質疑仲裁庭在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包括將太平島等南沙島礁判定為不能產生專屬經濟區及大陸架的岩礁,認為有關標準與部分國家的海洋實踐不一致。
文章指出,中國從一開始便不接受、不承認有關裁決,但部分國家仍將其作為否定中國南海權利主張的依據。近年菲律賓在仁愛礁、黃岩島等海域採取更積極行動,並透過國內立法及外大陸架劃界申請強化自身主張;美國及盟友亦增加聯合軍演、軍事合作及所謂「航行自由行動」,令南海局勢更加複雜。
新華社引述多國學者稱,裁決未能達到「定分止爭」的目的,反而推高部分聲索國的預期及要價,並對中國與東盟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磋商造成負面影響。相關學者呼籲地區國家減少對抗,透過談判協商管控分歧,並在海洋環保、漁業、科研及航行安全等低敏感領域加強合作。
《南海仲裁案裁決新批駁》報告
在此背景下,「南海安全圓桌對話」周一在香港舉行,會上發布《南海仲裁案裁決新批駁》報告,多國法律界代表及法學專家出席。
報告再次質疑仲裁庭在管轄權、法律解釋、事實認定及證據採信方面存在問題,並認為所謂裁決未有充分考慮中菲過往透過談判解決爭議的共識。
報告稱,中國拒絕接受任何基於有關裁決提出的主張及行動,是維護自身南海權利及立場的行動。與會人士亦主張,南海爭議應由直接當事國透過協商處理,避免域外力量介入令局勢升級。
今年正值相關裁決出台十周年,中菲在南海的海上摩擦仍然持續。中國目前正與東盟國家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磋商,希望建立更穩定的危機管控及合作機制,以維護區域航運、貿易及供應鏈安全。(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