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治安警察局接獲一名市民報案,稱其乘坐的士到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下車後發現遺留一個盒子於士車廂內,盒中有一部相機及三塊電池。經找尋不果,懷疑被人拾獲並據為己有,報稱損失約1,500澳門元。
警員透過“天眼”系統、的士車廂監察系統及事主提供的資料,鎖定兩名涉案男女,並於8月2日在港珠澳大橋口岸將他們截獲。經查問,二人承認因一時貪念拾獲有關相機及電池,並將之帶回香港住所自用。
涉案男女分別為50多歲及60多歲香港居民,二人均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0條“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已送交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