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測」美瞳惹爭議

AI女主方桃子廣告下架
09/0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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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女主方桃子廣告下架

AI短劇《被裁掉的女孩》爆紅後,虛擬女主角「方桃子」迅速走向商業化,但首批廣告合作便引發合規爭議。據內地媒體報道,方桃子抖音帳號早前發布的一則美瞳商業推廣影片目前已經下架,事件也令AI虛擬人物能否以「親身使用體驗」為商品背書成為討論焦點。

涉事影片於8月初發布,方桃子在片中以劇情植入方式推廣一款美瞳產品,並以第一人稱宣稱產品「戴了一天都很舒服」,又介紹產品採用高光定軸設計,眨眼時不容易偏移。影片推出後,不少網民質疑,方桃子本身是由人工智能生成的虛擬人物,沒有真實眼睛及感官,不可能實際佩戴隱形眼鏡,更無法產生「舒服」與否的真實使用感受。相關廣告隨後從其抖音主頁消失。

方桃子來自近期爆紅的AI短劇《被裁掉的女孩》。該劇以AI生成角色演出,講述小鎮女孩到大城市追逐模特兒夢想的故事,上線不足一個月單一平台播放量已突破2億次,全網討論量據報超過8億次。劇集走紅後,製作團隊進一步為方桃子及男主角周以衡開設獨立社交帳號,以真人網紅方式發布日常生活、健身及短片內容。截至7月底,方桃子抖音帳號已有接近40萬名粉絲。

虛擬角色價值快速上升

虛擬角色的商業價值亦快速升溫。此前有報道指,方桃子單條商業合作報價約16.8萬至25.8萬元人民幣,已高於部分擁有百萬粉絲的真人網紅。今次美瞳合作被視為其從劇集角色進一步轉向「AI網紅」變現的重要嘗試,但也暴露出虛擬人物代言實體商品時,在真實使用體驗與廣告責任方面的灰色地帶。

爭議其中一個焦點在於美瞳並非一般化妝品,而屬醫療器械產品。中國《廣告法》第十六條規定,醫療、藥品及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或證明;發布醫療器械廣告亦須事先經有關部門審查。

另一方面,《廣告法》第二十八條列明,以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可構成虛假廣告,其中包括「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第三十八條亦規定,廣告代言人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由於AI虛擬人物客觀上無法真正佩戴美瞳,其以第一人稱描述長時間佩戴感受,因此被質疑可能觸及相關規定,但是否構成違法仍有待監管部門認定。

事件亦凸顯AI內容從影視娛樂進入廣告市場後的新問題。過往虛擬人物代言多集中在品牌形象、服裝或數碼產品展示,但隨著AI角色具備近似真人的外貌、社交帳號與粉絲群體,其廣告內容開始出現「試用」、「體驗」甚至效果推薦等真人網紅常見話術。當虛擬人物無法真正完成相關行為時,如何清楚區分角色演繹與真實體驗,或將成為AI商業化下一階段面對的重要監管課題。(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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