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司法部及全國人大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將於8 月15日正式施行。法典今年3月經全國人大通過,共5編、1,242條,涵蓋總則、污染防治、生態保護、綠色低碳發展、法律責任及附則,是中國繼民法典後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亦是全球首部以生態環境命名的綜合性法典。
法典生效後,《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及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噪聲、海洋、放射性污染防治等十部法律同步廢止,原有成熟制度被整合至同一規範。法典同時處理油煙、噪聲、生活垃圾及黑臭水體等民生問題,並納入氣候變化、碳排放管理和綠色低碳轉型要求。
生態環境部已要求各級主管部門自施行日起按新法監督執法。企業須重新核對環評、排污、監測、信息披露和應急管理程序;地方部門亦要完成執法文書、裁量基準及配套規章銜接。既有許可並非自動失效,相關部門將另行公布具體過渡安排。

《 生態環境法典 》將於8月15日正式施行。 (網絡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