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藥房」不在香港也不賣藥

35家違規網店下架
02/09/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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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家違規網店下架

以「香港大藥房」為名的網店,既不在香港,出售的「透骨膏」、「無濕丸」等產品也並非藥品,卻在直播間以緩解疼痛、祛濕等話術招徠消費者。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通報,多家相關網店涉嫌虛假宣傳,主要互聯網平台已下架35家店鋪及大批違規商品、廣告,部分平台目前已檢索不到相關店鋪。

通報指出,「『香港大藥房』不賣藥也不在香港?」等網絡信息引起關注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核查。相關店鋪多以「香港品牌」、「百年老字號」等形象包裝商品,但無法提供有效商標註冊證及香港品牌店授權。

被重點提及的「透骨膏」等產品,備案屬性為日用品,並非經藥品監管部門批准的藥品。部分直播主播卻宣稱產品能緩解關節、腰腿等部位疼痛,甚至暗示具有治療作用。相關宣傳涉嫌違反《廣告法》第17條,即除醫療、藥品及醫療器械廣告外,其他廣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療功能。

監管部門把問題線索移交市場監管部門處理,並督促京東、拼多多、小紅書、抖音及快手等平台整改。平台合計下架35家無有效商標註冊證及香港品牌店授權的店鋪、3318個違規商品連結和342條違規廣告,另攔截460條違規廣告素材。

假品牌借香港形象帶貨

「香港大藥房」並非單一企業統一經營的香港連鎖藥房。此前媒體調查發現,多家內地企業以相近名稱開店,宣傳頁面使用香港街景、藥房照片或繁體字,讓消費者產生品牌源自香港的印象。部分所謂「分店」圖片被質疑由其他零售店照片修改而成。

相關產品主要透過短視頻和直播銷售。主播常以個人使用經驗、消費者見證或身體不適情境帶入產品,再使用「調理」、「舒緩」等表述避開直接宣稱治病,但整體話術仍可能使消費者把日用品誤認為具有藥效。

執法重點因而不只在商品名稱,也包括直播內容、頁面用語、授權文件和店鋪主體。平台須核驗經營者身分、商標及品牌授權,並對涉及健康功效的商品加強廣告審查。監管部門亦要求平台完善內部合規制度,避免違規店鋪更換名稱後重新上架。

通報公布後,在部分平台搜尋「香港大藥房」,已無法找到此前被點名的店鋪;另有結果轉為普通日用品店,或刪除「香港品牌」、「藥房」等宣傳文字。下架屬平台整改措施,不等同所有相關商品均已作出最終行政處罰,後續仍須視市場監管部門調查結果而定。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表示,此案是中醫醫療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治理的一部分。治理範圍包括以中醫藥名義進行網絡違規營銷、普通食品或日用品暗示治療功能,以及利用專家、患者形象作不當推薦等行為。(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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