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歐10月8日至9日在北京舉行經貿磋商,形成16點成果共識,包括就混合動力汽車貿易達成諒解,繼續推進電動車價格承諾及覆審程序。雙方亦商討關稅、稀土出口與市場准入,混動車安排的具體條款仍待進一步說明。

中歐就混合動力汽車貿易達成諒解,具體安排仍待公布。 (網絡圖片)
中國與歐盟完成新一輪經貿磋商,就混合動力汽車貿易達成諒解。中國商務部10月9日晚公布的成果共識清單,涵蓋貿易與投資平衡、出口管制、知識產權及世界貿易組織改革四方面,共16點,汽車及稀土議題均列入其中。
據媒體報道,中國商務部部長王文濤與歐盟委員會貿易和經濟安全委員馬羅什.謝夫喬維奇,於10月8日至9日在北京舉行中歐貿易投資磋商機制第二次例會。雙方形容討論務實且有成效,並商定2027年3月舉行第三次例會。
清單指出,經密集磋商,中歐以符合世貿規則的方式就混動汽車貿易達成諒解。中國商務部公布的文本,未列明相關出口安排、數量或執行細節,亦未宣告汽車貿易所有分歧已解決,後續仍涉及具體方案及程序。
混動車貿易是會前的主要關注之一。歐方希望中國約束對歐混動車出口,否則可能面臨更高關稅。中國商務部當時回應,任何解決方案必須平衡利益、符合世貿規則及雙方法律,並照顧業界利益。
與純電動汽車相比,混合動力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的貿易安排不同。德國之聲報道,混動車目前不在歐盟對中國電動車加徵反補貼稅的範圍內,近兩年輸歐量增加,也成為歐方關注的議題。這次諒解針對混動車,不等於既有電動車反補貼措施已全面取消。
媒體引述歐方說法報道,相關安排將調節中國混合動力及插電式混合動力車輸往歐盟的規模。中方清單則只列明達成諒解,並未公布相應數字。具體適用方式、企業如何參與,以及是否有其他條件,仍須根據其後公布內容確認。
純電動汽車方面,雙方提及既有的反補貼案價格承諾指導文件,並同意繼續推進企業價格承諾及覆審程序。價格承諾涉及企業按約定條件出口的安排,是汽車案磋商的另一部分,與混動車諒解分列在成果清單中。
在貿易與投資平衡方面,中歐同意繼續探討在世貿規則框架下降低部分商品關稅的可能,並在貿易監測機制下加強溝通。雙方也將就市場准入保持磋商,逐步處理醫療器械、農食產品及逆變器融資禁令等彼此關切。
出口管制則是另一項重點。雙方同意強化中歐出口管制對話機制,研究便利化措施的可能,涉及稀土等供應鏈議題。中國的稀土出口許可安排,與歐洲企業的生產需求密切相關,清單把這項議題與其他經貿事項一併納入後續對話。
中歐亦同意就歐盟《外國補貼條例》開展技術對話,繼續交流知識產權保護及世貿改革,並探討投資與未來合作。這些共識為各領域保留了處理渠道,但涉及不同法規及行政程序,落實方式將由相關部門與企業繼續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