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盡快解決海一居事件

保利達:小業主權益為優先考慮
13/0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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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一居」土地因25年臨時批租期屆滿而未能完成利用,被政府宣告土地批給失效,引起社會對新《土地法》的關注,「海一居」發展商保利達集團主席柯為湘北京接受傳媒訪問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確認新《土地法》沒有違反《基本法》,不知道當時澳區全國人大代表垂詢方向,亦無中央人士接觸他,無法評論。

至於會否堅持以訴訟解決「海一居」問題,他質疑在不歸責發展商情況下被無償收地的做法,認為這種法律演繹應有斟酌,希望政府、社會尋求共識,合理解決土地紛爭,他願意以任何可行方法,以小業主權益為優先考慮,不一定要透過官司解決。

柯為湘稱,據他了解,絕大部分業主要求收樓,暫時未有人提出賠訂,若一手樓花業主要求退訂,公司會積極配合。

至於集團另一樓盤、毗鄰「海一居」的「海上居」土地臨時批給將於7月5日屆滿,工程仍未完成,柯為湘表示,工程正全力以赴,日以繼夜開工,預計可於5月完工,在政府支持下,爭取6月取得入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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