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收入3.9億元未繳稅

稅務部門追繳6,000餘萬
14/03/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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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部門追繳6,000餘萬
稅務部門追繳6,000餘萬

據北京市朝陽區地稅局近日披露,2016年某網絡直播平台未按規定繳納直播人員收入3.9億元(人民幣,下同)的個人所得稅,稅務部門今年重點針對新興行業業態堵塞稅收漏洞,運用大資料實施「資訊管稅」,成功追繳6,000餘萬稅款。

國內某直播平台去年支付給直播人員的收入高達3.9億元,但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互聯網圖片)

據內地媒體報道,這家大型直播平台有數百位主播入駐,活躍用戶達數百萬,但實際的繳納稅款與現實有很大出入,稅務部門發現這家直播平台的主要收益是收取粉絲購買的虛擬貨幣,再通過支付寶將虛擬貨幣提現,公司在兌換過程中按一定比例提成。但這家公司在財務報表中確認的收入,並沒有包括給主播的個人分成收入,更沒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這違背了相關的財務規則。調查人員在通過大資料實施「資訊管稅」,發現了去年支付給直播人員收入的3.9億元並沒有繳稅,隨後稅務部門對平台作出補繳規定,追回6,000餘萬稅款。

直播納稅規範待完善

自去年以來,直播市場發展迅速,使得各大直播平台的主播年收入幾十萬上百萬已不鮮見,另外他們的收入還包括廣告收入、線下商演收入等,交易方式靈活多樣,交易範圍也突破了地域限制,這使得主播的繳稅情況成了稅務部門的新難題。稅務部門表示,國內各個直播平台的財務制度大相徑庭,對具體納稅額和納稅專案的規定也並不一致,因此要監控這些收入來源,確定網絡直播平台主播個人所得稅扣繳基數,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現階段需加強對直播平台在稅收遵從度方面的監督。

近年直播行業發展迅速,各大直播平台的主播年收入幾十萬上百萬是很平常的事情。(CFP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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