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合議庭今日下午繼續審理何超明涉貪案另外九名被告,法官林炳輝指黃國威承接全興(澳門)服務的合同中,當中前檢察長辦公室顧問陳家輝指合同內的微縮服務預計只需兩年時間,但足足做了10年,而且工程還未完成。檢察院質疑為何沒有監管員工,更直斥「咁嘅工程都要做咁耐?」
黃國威承接服務合同中,應外判四名員工給檢察員工作,包括「微縮菲林攝影專業技術員、電腦操作員、檔案倉庫管理員及清潔員」但其中只有兩名員工(小麗、琪姐)主要負責微縮及沖菲林服務,法官又質疑為何該四名「外判員工」中,也有幫助黃國威公司內部工作,黃國威沒有正面回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