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規會討論偉龍馬路公屋項目

委員會多持反對意見
05/0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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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今日召開會議,再討論近日坊間十分關注的氹仔偉龍馬路公屋規劃條件圖草案,多名委員關注若項目的建築高度建至暫定的155米限高,將涉及影響景觀、交通、環保及山體保育等問題,認為該地段不適宜建公屋。另有委會表示擔心偉龍馬路公屋項目將變成「石排灣2.0」,重滔石排灣在規劃上的不足。

工務局副局長張潤民介紹項目時表示,偉龍馬路公屋項目初步將設包括佔地5,000平方米的康體設施,亦有圖書館、街市,長者和托兒服務等社區配套,公共設施建築面積約為 25,000平方米;整個規劃中,居住用途與交通生活等配套設施的面積比例約為3:2,比起石排灣公屋群的2:1比例 ,他認為偉龍馬路公屋項目經檢討過石排灣的規劃經驗後已比較完善。

至於限高問題,張潤民稱,現時規劃條件圖的兩個地段分別會用作興建公屋及公共設施,樓宇最大許可高度分別是海拔155米和 90米,限高來自航空役權要求,是法律所訂出的最大高度,在不超過相關高度的情況下,所做的建築方案仍需遵守其他法規如街影條例等。他又提到,明白項目接近環境敏感個體,有了初步設計方案後會作環評、空氣流動評估和交通影響評估等工作,若評估結果未能滿足則證明方案不可行,將再檢視樓宇高度和發展強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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