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標榜減肥抗癌14項功效

網購神奇奶茶 神過神茶
13/0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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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識題:網站設在澳門以外地區或國家,本澳沒有實體店,買賣雙方只在街外交收,而產品包裝亦沒有標明功效,縱然產品與網上宣傳不符,如此網購形式,即使消費者委員會聲稱有法可依並作出檢控,但本澳法例不容許「放蛇」行動,試問是否最終都「吹佢唔脹」?

近期一款聲稱來自美國、在網上瘋傳的含「白藜蘆醇」的神奇奶茶,每杯20克裝具有「抗衰老、抗氧化、抗自由基、抗癌症、抗血栓、平衡胰島素、提高免疫力、美白養顏、減肥塑型、代餐飽腹、產後修復、恢復生理機能、延年益壽、延緩衰老」14項功效?

姑勿論一杯38元的神奇奶茶是否真的如此神奇,只要飲罷不搞出人命,一個願賣一個願買,消委會、民政總署、衛生局、經濟局等又能怎樣保障市民權益?還是大律師趙崇明說得好:最終都要消費者自己醒目!

一款聲稱來自美國,內含白藜蘆醇成分的神奇奶茶,近期在網上引起熱議。 (楊淑菁攝)

減肥塑型、美白養顏!只要看到這兩款功效,澳女當堂眼睛一亮,至於含「白藜蘆醇」的神奇奶茶其餘12項功效,當屬次要。這款奶茶近期藉著網絡社交平台「微信」、「Facebook 」成為熱話,由於請來香港明星任代言人,鋒頭一時無兩。

網購已成現今大勢所趨,但有時因受制區域網絡無法監控,消費者需要格外小心。 (設計圖片)

「抗癌?佢咁標榜咋!」

網上訂購380元一次要買十杯,即一杯賣38元,較超市一包即沖奶茶貴十倍;但關鍵不在價錢,而是它的功效「堅唔堅」?

本報記者為求一試,火速與賣家在網上聯絡,在街外交收買了一套裝後,賣家當時稱,神奇奶茶的確有減肥功效,但抗癌等醫療效用則支吾其詞。記者之後在網上與總代理商對話,對方表示:「抗癌就唔知,因為冇人試過,不過佢咁標榜咋」。

一個月堅減8至12磅?

總代理商之後就一輪嘴硬銷,強調瘦身一定見效,她又指家中的長輩也有飲用,試畢「隻腳鬆咗、行路好舒服」,若要飲用該產品,就先按照代理商所提供的方法「3、2、1」療程,指頭三天必須三餐只飲用奶茶作代餐,第四、五天則兩餐代餐,如此類推,又稱至少堅持一個月必能見效,可減輕體重8至12磅。

代理商除強調奶茶的確神奇外,更以類似傳銷手法在網上推廣,表示參與代理這款產品,月入可高達20萬元,網民莫不趨之若鶩。

由於這款奶茶只在網上宣傳,把產品圖片加上文字合併而成,但產品包裝上卻沒有印上任何功效字句,換言之,它既不屬藥物,又不標明是保健產品,只是一款具有神奇功效的「奶茶」而已。為了找位「入」這款奶茶的「定位」,記者先後向消費者委員會、民政總署食品安全中心、藥劑師學會、大律師,以至市民的意見,綜合出一幅較全面的「圖畫」,讓讀者參考。

內容失實會被罰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表示,本澳的網上商店與實體店相同,都受澳門法律規管,例如經營者透過廣告形式宣傳,若當中廣告內容欠缺真實性,有可能因違反《廣告活動法》而受處罰(經濟局為監察實體)。

又例如經營者出售「與所聲稱之貨物具有或外顯之性質、質量及數量相比,性質不同、質量較次或數量較少之貨物」,亦有可能因違反第6/96/M號法律的「貨物欺詐」罪而受處罰(刑事犯罪)。

記者日前買來一套神奇奶茶試飲,其稠如「糊仔」,和傳統奶茶分別極大。 (楊淑菁攝)

未見神奇奶茶網店登記

民政總署發言人則回應,為了在基礎上提升與網購業界的風險交流,民署去年推出了「食品業界登記計劃」,透過登記行動,進一步加強與食品業界的溝通及了解,以傳達政府最新的食安資訊、相關法律及指引,讓經營者清晰有關的法律責任。惟在食品業界登記計劃的名單之中,亦未見有該款神奇奶茶的網店登記。民政總署也呼籲, 食安工作有賴政府、業界及市民共同合作,除政府的監管外,買賣雙方必需認清網購食品存在的食安風險。作為賣家,必須遵守法律,了解法律所要求之義務及違法後果。而作為消費者,理性消費、自我保護是減低食安風險的關鍵。

網上有貼圖表示,飲過神奇奶茶後「超興奮」,效力好過飲中藥。(互聯網圖片)

市民醒目 未敢輕信

不時會網購衣物及化妝品的市民林小姐,被問及會否相信奶茶可抗癌時直言:「咁成功(這個世界)就唔會有咁多病痛啦!」

曾在網購「中伏」的市民楊小姐稱,試過網購榴槤月餅,當時看到評價一致讚好於是決定下單,但貨到之後發現味道古怪故整盒丟掉,從此也不敢隨便網購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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