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無效並非廣告說了算

仲裁需時 誰願無了期抗爭
13/04/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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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需時 誰願無了期抗爭
仲裁需時 誰願無了期抗爭

標榜可以減肥塑型、抗衰老等一大堆功效的神奇奶茶,並以聲稱內含「白藜籚醇」(Resveratrol)作招徠,藥劑師學會理事長劉帝恆(下圖)表示,「白藜籚醇」的確有一定抗衰老功能,但神奇奶茶的成分標識上,並無標明當中「白藜籚醇」的份量,故很難推斷其成效;而且所有健康產品都需要臨床功效驗證,即使成分有效,但份量多寡是影響功效的一個重要因素。

至於奶茶能否瘦身,劉帝恆表示,成分上均無顯示任何有助消脂的成分,反而奶茶的糖分有一定卡路里,所謂「減肥塑型」,可能來自代餐的服用方式,因為人體每日會消耗一定熱量,但奶茶的熱量根本無法提供成年人一日所需,即使能提供減肥效果,亦並非產品成分見效,而是生理機能的正常運作。

非無法可依 是無法執法

另外,對於神奇奶茶的宣傳有否失實引起的爭議,大律師超崇明表示,最實際始終是消費者要「醒目」;其實網購商品在廣告及宣傳上,並非無法可依,澳門自1989年已將《廣告法》規範,市民若對所購買商品有虛假說明的疑問,可依《廣告法》提出訴訟,雖然近30年前所定下的法例有改善空間,但並不存在對網上廣告的漏洞。

然而,趙崇明指出,問題關鍵在網絡,即本澳法律難以監管澳門以外地區或國家的網絡,即使對方在網上作出的廣告及宣傳有違本澳《廣告法》,卻難以追查兼無法執法。

趙崇明又指,網絡銷售平台如「微信」、「Facebook」其公司及伺服器,均不在澳門設置,即使消費者將商戶資料提供予警方,警方亦無能為力,而且亦無法向外地的平台提供者要求用戶資料,這情況導致大量誇張宣傳廣告的發生。

趙崇明最後稱,消費者即使將與商戶的對話作為證據,亦無法以《廣告法》進行指控,因為「廣告」或「宣傳」所指的是向公眾發布商品及服務訊息,兩者之間的對話不算數。但消費者可以向消委會舉報,根據《消費者保障條例》,並經由消委會的仲裁中心作出調停,但過程並非強制受指控店家作出回應,只是在兩者間提供協調,而且一般程序需要半年以上才有結果,不少消費者怕麻煩最終只有啞忍。

大趙律師最終認為,要避免墮入網購陷阱,最重要是消費者自己要醒目。 (梁燦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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