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案續審

證人指何工作形象正面
05/0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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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指何工作形象正面
證人指何工作形象正面

初級法院今早繼續審理涉及前檢察長何超明的共犯案,庭上傳召檢察官陳錫豪再度出庭作證。

合議庭向陳錫豪詢問何超明在檢察院的形象,陳回應指其給工作形象正面,但據他認識的何超明較少與下層同事直接接觸,故有關形象應在其公開態度及言談中被定性。他又稱,感覺檢察院內部人員大都按上級指示做好份內事,亦未曾聽說有人質疑何超明的工作表現。

陳錫豪稱,2012年曾向何超明提議將卷宗以微縮技術作適當保存,但何沒有向其提及當時檢察院已有同類功能的系統。他又指,有關項目直接向何超明滙報,沒有向案中被告之一、檢察院前辦公室主任黎建恩直接談及有關項目,而檢察院內部亦有保密的工作意識,相互之間不會過問工作的背景或目的,故不知道對方是否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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