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考試「出貓請槍」

時下大學生咁樣講
08/0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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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本澳幾乎聞所未聞的「請槍」代考案件,上月底的短短三日內居然連爆兩宗,究竟是學生自身原因還是教育出了問題?本報街頭訪問多名大學生,他們大多承認曾試過考試「出貓」(即作弊),但幾乎所有受訪者均批判請槍代考是不可取。有法律界人士及青年團體代表亦提醒,請槍代考因涉及協助偽造及使用假證件的違法行為,無疑於自毀前程,呼籲本澳學生切勿為盲目追求成績而出賣誠信出賣前途。

大律師洪榮坤稱,因為槍手與「請槍」學生不是僱用關係,雖然有付錢但不是工資,雙方只是訂立合同關係,所以「非法僱用罪」未必成立。他又指,法律上「請槍」並非犯罪,四名大學生被捕的原因是行使虛假身份證明文件,使用偽造文件最高是刑罰三年。

新青協副理事長施妮娜直言,對事件感到震驚,認為社會各界需關注學生對讀書考試概念是否已改變,甚至可能是學生沒有意識到要付上法律責任。施妮娜強調,今後會繼續向同學灌輸一個觀念,就是自身的性格品質更重要,有時比能力更重要,就算請槍能取得高分但已失去誠信,無疑於自毀前程。

上月29至31日,警方揭發兩宗「請槍」代考案,三名內地大學生及一名本地大學生被捕。兩宗「請槍」代考案件的犯案手法極其類似,都是在本地大學就讀的學生透過網上「中介」請人代考,然後中介透過網絡聘請同樣在本地讀大學的內地學生充當「槍手」,不過兩名「槍手」在考試前都被校方監考人員當場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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