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辦《租務法》意見收集會

在場人士:不宜硬性規定驗筆跡
30/06/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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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場人士:不宜硬性規定驗筆跡
在場人士:不宜硬性規定驗筆跡

有團體下午舉辦修訂《租務法》地產中介人意見收集會,澳門地產發展商會、中小商戶權益聯合會以及地產業總商會共近百名代表出席了會議,並就修訂《租務法》發表意見。

在場人士普遍認為,關於驗筆跡,法律不宜硬性規定,此舉只能證實該文件為立約人所簽,而對解決本澳租賃糾紛並無太大作用,反而相當擾民;其次,無必要進行租金管制,租金價格應應市場供求需要而自行調節,租金管制將導致業主傾向提高起租時的價格,反而令租客承擔更高的租金;同時,法案提出的由仲裁中心解決租賃糾紛的問題,其成效亦遭地產中介人士質疑。

有地產經紀余先生表示,當租務糾紛發生,真正面對的問題是法庭排期時間太長,建議成立租務法庭處理「租霸」或「非法旅館」等租務相關事宜。同時,他認為設立租金管制,業主可能會「揀客」,造成供不應求,變相造成低下階層「租屋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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