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控煙法》下月交大會表決

若通過明年元旦生效
05/0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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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通過明年元旦生效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日完成審議《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並簽署修改意見書,將於 8月15日今屆會期結束前遞交大會表決,若法案獲得通過,將會在2018年1月1日生效,娛樂場需在一年內依行政長官批示要求設立吸煙室,期間原有吸煙室和吸煙區予以維持,2019年1月1日起,娛樂場除合規格的吸煙室外,其他地方均禁煙。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會後表示,意見書最後階段加入兩位委員的意見,包括委員吳國昌反對設置吸煙室,認為吸煙室不能有效防止煙霧外洩,應落實全面禁煙。另外,委員麥瑞權指,現時大專院校或成人職業學校室外可設吸煙區,為預防吸煙年輕化,校長及教師應以身作則,故建議大專院校或成人職業學校應全面禁煙。

陳澤武稱,二常會跟進的法案還包括《高教法》、《預算綱要法》、《大廈共同部分管理法》等法案,均要爭取在8月15日今屆會期結束前遞交大會表決。

二常會完成討論《控煙法》法案,昨日簽署修改意見書,將於8月15日前遞交大會表決。 (梁佩茵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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