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超明案審訊進入尾聲

同案九被告昨結案陳詞
11/0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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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九被告昨結案陳詞
同案九被告昨結案陳詞

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嫌貪污案審訊進入尾聲,同案九名被告在初級法院合議庭經過近五個月審訊,昨日開結案陳詞,檢方在昨日陳詞中,駁斥被告之一的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否認指控的理由是「講大話」,亦在陳詞中形容案件是檢察院的「傷疤」,揭開需要勇氣,但相信檢察院在處理「傷口」後終會復元。

九被告之一的前檢察長辦公室主任黎建恩昨日出席聽審。 (資料圖片)

由於案中涉及九名被告,控方結案陳詞將分成多個部分進行,包括前檢察長何超明及被告之一黃顯娣的詐騙行為,以及黎建恩構成詐騙的利益輸送。

檢察官在昨日上午結案陳詞時稱,檢察院揭發今次事件需要很大勇氣,並形容案件為檢察院的「傷疤」,因牽涉當時的檢察長何超明,揭發檢察院的醜聞,難免會對檢察院的形象造成傷害,但相信檢察院在處理「傷口」後,會有復元的一日;並強調檢察院維護法治的工作不能停下腳步,必需要讓社會大眾知道澳門是法治的社會。

控方指黎建恩「講大話」案件被告之一的前檢察長辦公室主任黎建恩昨日出席聽審,檢察官在陳詞中表示,黎建恩在檢察院任職期間,對其上司何超明涉及詐騙及利益輸送的行為毫不知情的說詞是「講大話」。

檢察官在陳詞期間,不斷提及何超明與陳家輝及黎建恩之間溝通用的「黃紙仔」;何超明多次向黎建恩指示,採用被告之一黃國威空殼公司所提供的報價單;陳家輝曾經問黎是否不合理,唯黎以「出問題上級會負責」作搪塞,證明黎、陳二人一直以來知道何超明與黃國威之間的關係,又指黎建恩任職期間未有履行職責。

何超明輸送利益證據明顯檢察官續稱,何超明一直要求採用黃國威的空殼公司理由不合理。以黃國威一介裝修工人、老闆的身份,如何符合檢察院保密的理由?唯一原因是何黃二人之間的關係。檢方舉例指,公關服務如訂機票為何由裝修公司負責?遠端監控的服務更需要保安牌照,一間裝修公司如何負責?直斥黃國威一是無法提供服務,不然就是將工作以二判形式轉包,再「過水濕腳」獲取利益,並指當中涉及的合同多達1,300多個。

九被告審訊僅四人出庭  初院審理已接近五個月

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同案九名被告在初級法院合議庭審訊接近五個月,九名被告當中僅四人出庭,當中包括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辦公室前顧問陳家輝,以及被羈押的商人黃國威及麥炎泰。其餘五名被告何超信、李君本、林浩源、王顯娣及被告何超明妻子周小芙均未有出庭。

起訴書指何超明涉嫌與何超信、黃國威、麥炎泰及李君本等人組成犯罪集團,開設空殼公司專門承接檢察院判給項目。

另外,何超明被控與王顯娣以共犯方式,觸犯五項相當巨額詐騙罪、兩項巨額加重詐騙罪及一項公務上之侵佔使用罪,涉嫌詐騙420萬元薪酬及津貼。據呈堂證供指,王顯娣分別於2005年至2006年期間以檢察長辦公室專家身份受聘,第二次則於2010年至2014年以檢察長辦公室顧問入職。庭審表示,王顯娣無論入職條件及手續、薪酬起點、領取薪酬方式,以至公務上的特權,都備受檢控官質疑不符合公務員常規。

何超明案同案九名被告在初級法院合議庭經過近五個月審訊,僅其中四人出庭。 (梁燦旭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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