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辦公室7月11日公布,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將於本周五 (14日)下午 3時宣判。
任職澳門檢察長15年的何超明,去年2月在外港碼頭被廉署拘捕,並被送往路環監獄羈押候審,半年後廉署正式起訴何超明。起訴書指何超明涉嫌巨額詐騙、濫用職權等合共1,970項罪名,涉案金額逾澳門幣7,000萬元。控罪包括與兄長、妹夫等多人創立犯罪集團,透過開設空殼公司承辦檢察院辦公室的工程服務,從中牟利。
庭審歷時半年,期間何超明曾更換代表律師。結案陳詞環節,何超明承認自己的工作有不足,但多次否認控罪,又質疑檢控存在人為因素。
何超明是繼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後,第二位被檢控的特區主要官員,終審法院的最終判決結果,相信會是各界關注的焦點。